来自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的消息,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的
《实行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(第五批)》公告及相关实施规则,自2010年3月1日起,在中国内地生产、销售和进
口的自动电饭锅、交流电风扇、交流接触器和容积式空气压缩机四类产品必须标能源效率标识,低于能效等级5
级或3级的相关产品,均不得在中国内地生产,销售和进口。
此外,2010年3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这四类产品,可延迟至2011年3月1日前加施能效标识。公告还公布了修订后
的《家用电冰箱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》,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,原《家用电冰箱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》同
时废止。
至此,我国已先后发布了19类能效标识产品,涉及家用电器、空调制冷设备、工业产品、照明器具及办公设备等
领域。按照第5批产品目录及实施规则,我国实施能效标识产品的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展,尤其在工业产品领域,
扩展了交流接触器和容积式空气压缩机。